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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中北大学新入职教师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5阅读数:

关于组织实施2 019 年中北大学新入职教师培训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严格教师职业准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北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发〔2013〕1号),《中北大学本科教学准入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发〔2013〕2号)文件精神,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对2018年10月以来新入职教师开展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帮助新入职教师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树立职业发展目标,明确教师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掌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理论与方法开展教学研究,为今后的教师生涯奠定良好基础。
    二、结业要求
    1.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同学校的发展理念和文化。
    2.熟悉本科教学各环节的质量要求,知晓学校相关教学制度与教学规范。
    3.形成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具备教学设计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教学反思能力。
    4.掌握当代大学生的学习心理与认知规律,能够独立进行学情分析。
    5.对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模式有初步认知,能够运用互联网工具辅助教学。
    6.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步骤。
    7.在微格训练中能够完整呈现一个知识点的教学活动组织,能够对他人的教学提出改善建议。
    8.对科研工作有初步的规划,知晓项目申报的基本流程,能够完成项目申报书的撰写。
    9.通过观摩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够发现并提炼出可学习借鉴之处。
    三、培养模式
    1.采取专题讲授和技能训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专题讲授为基础,技能训练为重点,培训流程分为素质拓展、师德师风、管理规范、学术科研、教育理论、教学技能、教学观摩、教学演练等环节。
    2.实施助教制度。每位新教师由学院配备一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学员给指导教师助课一个学期,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具体要求见《中北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发〔2013〕1号)。
    四、培训管理
    1.为保证培训质量,将加强考勤管理,累计病、事假缺课超过20课时者、旷课超过8课时者视同培训不合格,须重新参加培训。统一发放《岗前培训学习手册》,新教师应做好学习笔记,培训结束后统一交回,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检查、备案。
    2.培训结束后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成绩以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综合评定培训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上报山西省教育厅,经认定后统一颁发《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3.若考核达不到结业要求,需重新参加培训与考核,考核仍不合格者,不再聘任教师岗位,实行转岗或解聘。
    五、相关要求
    1.新入职教师参加研习营期间,学院不得安排其他工作,全力保障新教师安心参加培训。
    2.请各学院(校区)及时通知新教师填写《新入职教师登记表》(附件1),单位汇总后填写新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2),提交登记表纸质版和汇总表电子版。
    3.请各学院(校区)及时安排新教师助课,提交《2019年下半年中北大学助课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4.以上材料请于9月20日前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主楼209),电子表格发邮箱 jsfz@nuc.edu.cn
    5.为方便联系,参加此次培训的教师请加入QQ群:826114432。
    6.培训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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