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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2019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4阅读数:

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已取得《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并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已取得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已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被选定参加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且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老师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测试方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为试讲。

试讲:主要考察被测人的仪表仪态、言行举止、师德修养及把握相关学科知识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驾驭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的能力,回答问题、板书和讲解能力以及对本次试讲教学效果自我评价和教学反思的能力。

三、测试程序

1、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查被测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确定被测人员名单及测试时间,由所在学校通知被测人员。

2、被测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内容为被测人员申请任教学科教材(现行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教材)中三章各一个课次(每课次2个学时)的内容(不含概论部分),由测试组专家指定其中内容,对被测人员进行测试。被测人员须提前准备试讲课次的教案,测试时提交测试专家组,作为评判教学设计能力的依据之一。讲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核发《山西省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作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依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在取得本证的当年和下一个年度内有效。

四、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19年5月9日—16日,具体时间见《准测证》。

测试地点: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晋中市榆次区高校新区大学街319号)图书馆八层。

乘车路线:太原市内乘902、903、909路公交车,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站下车;自行驾车前往,若走高速公路,需在晋中北下。

五、注意事项

1、被测人员在填写“申请人任教学科”一栏时,须在《山西省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表》(见附件2)所列的学科中选择相同或相近的学科。如果申请任教的一级学科为《0502外国语言文学》的,须注明二级学科,其余学科不填写二级学科。现任教课程必须填写,不能为空。

2、请各位参加测试的教师务必于2019年4月11日上午10点前到人力资源管理处人才发展科(德怀楼505房间)报名,过期不候。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申请认定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 (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

(2)被测人员近期同底免冠1寸相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序号);

(3)测试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高等学校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测试费200元/人/次。

联系人:韩喜英 刘娟

联系电话:0351—3924992

附件:

附件1:申请认定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1).xls ; 

附件2:山西省2019年高等学校申请任教学科表.doc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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