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教人[2017]59号)和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申报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生活补助和租房补贴的通知》,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来晋工作奖励资金
1.申报对象:2018年新入职,毕业于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认定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博士生;不在规定毕业院校范围内,但经毕业学校推荐、经专家学者实名推荐,经审核属于优秀博士生的人员。
2.个人准备材料: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
二、来并工作生活补助和租房补贴
1.申报对象:于2015年1月1日后毕业,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并参加工作,并入职各学院教学、科研一线岗位且能够完成学校规定教学、科研任务的人员。
2.个人准备材料:系统导出文件电子版;申请表(见附件3);身份证及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复印件(2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德怀楼512室。
附件:
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教人[2017]59号)
2.《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
3.《关于申报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生活补助和租房补贴的通知》(详见太原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网站http://rsj.taiyuan.gov.cn/doc/2018/10/15/685164.shtml)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
1:晋教人[2017]59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PDF;
2: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