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厘清我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促进仪器设备的规范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望各单位对本单位使用或管理的仪器设备的使用状态进行排查,对于使用状况异常的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并汇总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状况异常的范围
本通知所指使用状况异常是指完成采购以后,在正常使用年限以内,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现在不能或不在正常使用。达到正常使用年限符合报废条件,等待办理报废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不属于此范围。
使用状况异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招标完成后未按照采购合同期规定的供货期完成供货的设备;
2、厂家完成供货但因场地等原因不能安装使用的设备;
3、验收未通过的设备;
4、发生故障损坏待修的设备;
5、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
6、其他原因导致未在正常使用的设备。
二、各单位对本单位使用或管理的仪器设备的使用状态进行排查,统计使用状况异常的情况并认真填报《使用状况异常的教学科研设备情况表》(见附件),表格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0月26日(周五)前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电子稿发至yqsbc@nuc.edu.cn。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使用状况排查工作,认真对待,全面排查、实事求是,责任到人。在排查工作中,对异常情况存在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有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电话:3925336
附件: 《使用状况异常的教学科研设备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