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区)、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经校领导研究决定, 2018-2019学年的绩效工作仍按照原办法执行。请各责任单位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绩效相关工作任务,确保绩效尽快正常运行。各单位2018-2019学年绩效工作任务安排见表1。17-18学年各类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和18-19学年教职工岗位申报类型见附件1。
表1 各单位2018-2019学年绩效工作任务安排
时间 |
任务 |
责任单位 |
9月7日前 |
上报17-18学年各类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和18-19学年教职工岗位申报类型 |
各单位 |
10月8日前 |
责任单位负责将业绩绩效核拨至各单位并汇总到人力资源管理处 |
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校团委、国际教育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
10月19日前 |
人力资源管理处确定各单位绩效总量 |
人力资源管理处 |
11月7日前 |
各单位完成18-19学年绩效的发放明细 |
各单位 |
11月30日前 |
汇总并发放18-19学年绩效和17-18学年的剩余绩效 |
人力资源管理处、财务处 |
附件1:绩效考核结果和岗位申报类型模板.xls ;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