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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5阅读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决策部署,按照中北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部《关于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聘用工作的通知》(招就【2023】8号)要求,全力做好2023年科研助理岗开发聘用工作,现将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聘用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岗位设置

根据我院实际,将科研助理岗位设置为如下五类:

1.研究助理:从事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2.实验(工程)助理:从事科学与工程技术实验、分析测试、仪器设备运行等工作。

3.财务助理: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科研经 费使用和管理工作。

4.事务助理:负责项目组 日常 事务、文书等工作。

5.行政助理: 从事 学院科研 相关 行政、业务辅助等工作。

二、 聘用条件

应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应届未就业毕业生;

2.热爱科研工作,具有从事项目研究所需要的能力和素质,满足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3. 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4. 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毕业生。

三、 岗位申请

需填写《中北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招聘申请表》(见附件1)提出申请,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235446701@163.com

截止时间:6月19日18时前。

四、 应聘人员考核、审核

1、学院各设岗科研项目(课题)组科研团队组织考核小组,对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考核。

2、学院将已确定的本科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就处、研究生拟聘用人员报研究生院审核。

3、招就处、研究生院审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各学院、各设岗单位完成最终聘任。

4、各学院将最终聘用人员信息向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招就处、研究生院进行备案。

五、 日常管理、绩效考核

1、各设岗科研项目(课题)组科研团队根据科研助理出勤情况和工作实际对其进行考核,所考核者须为按规定流程发布岗位、完成聘任的在岗人员,名单应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各学院已录入科研助理聘用名单一致。

2、学校已聘用科研助理考核周期以月为单位,7月15日—8月14日为第一个考核周期;各设岗科研项目(课题)组科研团队根据科研助理出勤情况和工作实际完成考核,按学院填写科研助理月度考核表(见附件2)、各设岗科研项目(课题)组科研团队负责人签字后,须在各周期结束10日内上报。

六、 联系人

联系人:薛艳霞 电话:0351-3920162,邮箱:598595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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