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体现湖北省人民政府对在外求学青年大学生的关怀,彰显湖北籍商人投身慈善、担当社会责任的情怀,湖北省人民政府驻晋办与山西省湖北商会联合在我校设立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以激励广大湖北籍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奋发成才。
为做好2019年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现将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在校就读的湖北籍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我院推选2名)
特等奖:1名,奖励10000元;
一等奖:2名,每人5000元;
二等奖:20名,每人3000元。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
我院推选2名,每人2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 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 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 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 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 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 是学校认定的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经班级评议之后,由班主任签署意见报本学院学生科,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一年级学生无需提供)及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审批表填写时不分等级,只需写明奖学金或助学金即可。
2.学院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答辩会,确定本学院本学年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推荐人选及助学金推荐人选,并择优推荐一名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特等奖及一等奖评审,所有推荐人选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的评审结果报告、推荐学生名册(包括电子版)及申请材料报学生处助学工作办公室。
3.学生处组织评审会,评审确定获奖及受助人选并进行为期5个 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将结果报湖北商会审定后发放奖助学金。
五、申请材料及上交时间
1.《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
2.班级评议报告一份。
3.上一学年成绩单(加盖教学科公章)两份
4..学院公示截图纸质版一份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推荐获奖及受助学生应准备一份200字左右的电子版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所获荣誉列表)、一份1000字左右的电子版个人事迹,一封手写的感谢信以及电子版感谢信,并附电子照片一份。
以上材料由申请人提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备案,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需同时提交,用U盘拷贝。
请申请湖北商会奖助学金的同学与最迟12月31号晚上十点前将所有相关材料交至文瀛五学生科102。
六、注意事项
1.曾获商会自强奖学金湖北或助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
2.评选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时,优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3.请申请湖北商会奖助学金的同学提前准备好答辩ppt,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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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