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17]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我院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全面启动,为规范评选工作,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大二及以上。
二、 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币。
三、 名额分配:3名。
四、 参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并按规定缴费注册;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社会责任感强;
5.积极参加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比较突出,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优异,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前10%(含10%),体测成绩合格,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其中任何一项未能进入专业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中北大学)发表的论文被SC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在国内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教务处认定的超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以本人为第一发明人(署名单位为中北大学)的国家发明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五、评选程序
1.班级初评。由班主任组织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宿舍学生代表担任成员,负责本班级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的民主评议和推荐工作。班级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中,原则上每个宿舍至少有一名学生代表;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即申请参评的学生不得担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申请参评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审核评议,评议小组所有成员须在《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签字,无异议后提出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部公示。
2.班级公示。班级公示结束后,被推荐学生应相应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班主任审定并签署推荐意见。
3.学院评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审核汇总推荐学生情况,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学生处。
4.学校审核。由学生处审核汇总各学院推荐学生情况,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校学生工作领导组审定后报教育厅审核备案。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2、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一份;班主任确认签名的专业综测成绩单一份;
3、《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一份(电子版和纸质版);
4、《2019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评审备案表》
5、由学生科统一出具证明的专业成绩和综合测评年级专业排名表一份。
6、班级评议小组签字的《国家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
7、获奖学生支撑材料纸质版(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8、请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报送一份200-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电子稿(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奖励等等)、一份1500字以上的个人详细事迹以及一份证件照电子版(高清版),打包后发至 785997817@qq.com。将申报材料的原件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前注明获奖的具体名称,电子版材料整理好交纸质材料当场拷入工作人员电脑中。学院收集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8日晚9点30(过期不候);地点在文瀛5号楼学生科102室。请意向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提前做好答辩用PPT,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1.请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个人申请部分除签名、日期之外需要全部打印,不得手写,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日期由学校统一填写。
2. “推荐理由”和“院系意见”栏由班主任和所在学院拟好后统一打印,推荐理由及审查意见必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详细填写,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3.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使用A4纸正反打印使用。凡以参评条件第7条获奖的学生,需要另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则不需另附材料。
4.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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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