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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赢766net手机版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8-12-19阅读数:

根据教育部及山西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2018年】第44号文件》工作安排,我院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全面启动,为规范评选工作,特制订《必赢766net手机版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学院成立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陈晔、马铁华

副组长:杜苇、李晓、任一峰

成员:郝国臣、薛艳霞、高瑞珍、柴峰华及学生代表(学生评委由学院勤工委评优部同学担任)

二、评选范围

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一年级学生除外)。

三、名额分配

按照学生工作部(处)名额分配情况确定,我院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额共3名。

四、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并按规定缴费注册;

3.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社会责任感强;

4.积极参加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比较突出,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5.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优异。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前10%以内,体测成绩合格。

6.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其中任何一项未能进入专业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⑥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六、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审核评议,评议小组所有成员须在《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中签字,无异议后提出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部公示。

2.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评审备案表》各一份,同时提交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学院学生科统一出具的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年级专业排名表、班级评议小组签字的《国家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及各项获奖证明材料。

3.院学生科审核申请学生材料真实性,确定推荐参加学院答辩评审的学生名单。

4.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5.学生工作部(处)汇总审核各学院推荐学生情况,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校学生工作领导组审定后报教育厅审核备案。

七、违规处理规定

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的文件规定执行。评审过程中若发现申请学生本人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学院审核材料过程存在相关人员违规操作等行为,一经查出,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作假学生相应处分,追收已经发放的奖学金,对相关违规人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欢迎广大同学监督,监督电话:392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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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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