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体现湖北省人民政府对在外省求学学子的关怀,彰显湖北商人投身慈善的情怀,激励湖北籍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全面成才,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山西办事处与山西省湖北商会联合在我校设立自强奖助学金。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山西办事处与山西省湖北商会的通知,现开展2020年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为做好本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湖北籍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学院推荐2-3名)
共奖励 23 名,其中:
特等奖 1 名,奖励 10000 元;
一等奖 2 名,每人 5000 元;
二等奖 20 名,每人 3000 元。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学院推荐2名)
资助 20 名,每人 2000 元。
三、评选条件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是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上报及存档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一份;
(三)由班主任签字并确认的学习成绩年级专业排名和综合测评年级专业排名表一份;
(四)获奖学生应准备一份 200 字左右的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所获荣誉表)、一份 1000 字左右的个人事迹、一封真挚的感谢信,并附高清一寸照一张、高清生活照一张,以上电子版由学院审核后以学生姓名命名打包。
备注:申请审批表除签名手写外,其余需填写电子版后打印,表格全部按照居中格式填写。
所有纸质材料在本周日晚上20:00-21:00交到文瀛五105室;电子版发到邮箱1335535681@qq.com。
五、注意事项
(一)曾获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或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时,应优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