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版)》(校学[2020]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充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成才,实现精准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3个档次,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4000元、每人每年3000元和每人每年2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社会责任感强;
5.学校统一核实认定的2019/2020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自立自强,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工作。上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经历不少于1个月,且考评为良好以上(因今年勤工助学月份少,对上岗情况无硬性要求)。
(二)资助档次
在符合资助政策条件的前提下,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弃学生、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的资助。其他困难类型根据认定的困难程度分别优先申请高档次助学金。
四、工作程序
(一)班级初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及条件的相符性进行审核、评议,无异议后在班级内部公示并向学院(校区)提出推报名单。被推报学生填写《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由专人按照要求填写推报意见。
五、各班分配名额见附件。
六、所需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每人一份)
2、2019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含电子版);(每班一份)
3、由班级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的《中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每班一份)
4、国家助学金评议会议照片(每班一张)
5、学生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且卡号清晰)
注意:
同一学生《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编号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编号一致,并与《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本科生)(见附件2)》中的编号一一对应;
所有纸质材料在11月23号中午12:30-13:30和11月24日中午12:30-14:30交到文瀛五105,过期不候;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32456504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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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