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过各班公平,公开,公正评审,我院共437名同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分三个等级,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到学生科105反映。公示期5天。
联系电话:1375483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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