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评优奖励有关办法规定,现将我院2023年度秋季学期评优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先进集体:优良学风班(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先进班集体
2.优秀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3.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二、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评选要求
1.优良学风班评选依照《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1]11 号)进行评选。
2.因目前处于新旧评选过渡期,将以下评选条件做一定调整:
(1)第三章“评选标准”第五条第 4 点,调整为“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3”的同学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20%以上。
(2)第三章“评选标准”第六条,调整为“班级同学体质健康测试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50分)率不低于95%”。
3.符合条件班级填写《优良学风班申请表》,电子版以班级名称命名,时间9月23日(周六)晚上19.30-20.30。地点:主楼608。未按时上交的班级不得参评。
三、“优秀个人”评选要求
1、三好学生: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专业理论模块分在80分以上,思想道德、综合实践模块在当学年测评成绩的测评等级均为优,《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80分及以上),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国家英语四级分数在425分以上(含425分),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名在同年级本专业学生的前20%,评选比例为班级人数的3%。
2、优秀学生干部:上一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综合素质测评中专业理论模块分在80分以上,思想道德模块在当学年测评成绩的测评等级为优、综合实践模块测评成绩在良及以上。《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80分及以上),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国家英语四级分数在425分以上(含425分),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名在同年级本专业学生的前20%。
3、上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纸质版材料:
(1)《优秀个人登记表》一式三份。
(2)《优秀个人汇总表》,体测截图及四级成绩单。
电子版材料:
(1)体测截图电子版,四级成绩单。
(2)《优秀个人登记表》及《优秀个人汇总表》请交材料当场拷入负责人电脑。收材料时间为:9月24日19.30-20.30,交到主楼608。
四、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要求
1、奖学金评选依照《中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2020]11号)有关规定进行:
获得综合素质奖学金的学生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成绩须在同年级本专业的前50%。
特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分在95分以上;或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90分以上,且学分绩点在4.0以上。评定比例为同年级总人数的1%;
一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85分以上,学分绩点在3.5以上。评定比例为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4%;
二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80分以上,且学分绩点不低于3.0。评定比例为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0%;
三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且学分绩点不低于2.8。评定比例为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5%。
2、2022/2023学年体测无补测和缓测;
3、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根据学院评选细则,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2)班级审核、公示: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并进行班级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3)学院审核、公示;
4、上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纸质版材料:
(1)班级绩点排名(把申报奖学金的名字划出)。
(2)班级《综合素质奖学金明细上报》(班主任签字,评议小组签字)。
(3)班级公示截图
电子版材料:
(1)《综合素质奖学金明细上报表》。请交材料当场拷入负责人电脑。
(2)收材料时间为:9月23日19.30-20.30,交到主楼608。
五、单项奖学金
(一)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1.新增赛事备案:
在已公布的《2023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已有赛事汇总表》之外新增的赛事(举办时间为2022.9.2—2023.9.1),由校内承办单位填写《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于9月12日19.30-20.30交至主楼608进行申报(电子版U盘现场拷贝)。
注意:申报日期范围外的赛事,不再予以认定。
2.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项目申请:
申请人依据认定后的《2023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定级表》,携带《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证书原件(集体项目需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证书)(纸质版及电子版证书扫描图片)、证书复印件1份、《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报汇总表》(包括特殊荣誉)(纸质版及电子版)于9月24日19.30-20.30交至主楼608进行申报(电子版U盘现场拷贝)。
注:电子资料整理入一个文件包,名称格式为:个人--学院代码--赛事名称--姓名--获奖等级。
(二)论文及专利评选安排
1.学生取得专利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2022.9.2—2023.9.1之间。
2.申报学生填写《中北大学本科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 学院论文奖励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及《 学院发明专利奖励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同时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发表论文的原件及所发表论文的刊物首页、目录和正文内容复印件,于9月24日19:30-20:30交至主楼608进行申报(电子版U盘现场拷贝)。
注:电子资料整理入一个文件包,名称格式为:姓名--专利或论文名称,如:张某--XXX。
(三)文体活动奖
文体活动奖申请流程及要求,与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相同。
(四)特殊荣誉奖
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北大学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于9月24日19:30-20:30交至主楼608进行申报(电子版U盘现场拷贝),申请同学加QQ群。
注:电子资料整理入一个文件包,名称格式为:个人--赛事名称--姓名--所获奖项。
(五)学业进步奖
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北大学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学业进步奖汇总表》,于9月24日19:30-20:30交至主楼608;
上交材料:
1.《中北大学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学业进步奖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3、两学年班级学分绩点排名,划出自己(按绩点排名提高申报的)或两学年本人绩点(按绩点提高申报的)
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也是指的平均学分绩点的班级成绩排名。
六、相关要求和说明
1、上学年有不及格课程的不得参评综合素质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称号,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成绩需在同年级本专业前50%,体测成绩须达到“及格”及以上,2022/2023学年有补考、缓考科目学生,体测补测、缓测者,不得参评奖学金。
2、参评学生必须是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在校本科学生,借读、转学但手续未办理、休学、已复学但未完成上学年学业的学生(如退伍复学学生)不得参评上一学年的奖学金及优秀个人;
3、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
4、2022级在入学教育考试中无故缺考、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评大一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和优秀个人;
5、因专业分流重组或解散的班级,参评“优良学风班”只获得荣誉称号,不颁发奖金。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1)、曾有受记过及以下处分记录的,处分文件下发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
(2)、曾有受留校察看处分记录的,处分文件下发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
(3)、有不及格课程的,不得参评当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4)、办理课程缓考的,不得参评当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5)、体能测试不及格、缓测、补测,不得参评当年的综合素质奖学金。
7、 综合素质奖学金申请人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成绩排名需在同年级同专业人数的前二分之一。
8、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2)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3)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则不能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4)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5)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竞赛奖励奖学金。
(6)银行卡号必须是太原本地工行卡号,最好使用学校发放的银行卡。填报奖学金表格时请注意:“姓名”格式为“常规”;“账号”格式为“文本”;“金额”格式为“数值(两位小数点)”。
9、其他注意事项:
(1)填报奖学金表格时需注意:“姓名”格式为“常规”,“账号”格式为“文本”,账号需为太原本地工行卡号,“金额”格式为“数值(两位小数点)”,所有上报数据(如绩点、测评总成绩等)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务必认真核实所填信息,以保证奖学金能及时发放。
(2)院级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3)各班需存档资料为:开展综合素质测评班会、评议会等工作全过程记录(纸质、照片);综测成绩、评优项目评选结果公示的照片(如qq群、微信群的截图)。各班评优存档资料将作为评选优良学风班及先进班集体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