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教【2020】17号)的文件精神(见附件1),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2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 学院推免办法和实施细则公示及学生申请阶段(9月15日前)
我院依据《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教【2020】17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我院的推免办法和实施细则(见附件2),并与18级全体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见附件3)一起予以公示。
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中北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4),同时须提交以下有关成果与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经学院教学科签章的《中北大学本科生学生成绩单》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仅限PDF格式,文件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命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4125709@qq.com);(2)能表明个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有关成果与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 资格审核、推荐(9月22日前)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我院推免办法和实施细则,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对相关论文、专利及成果、学科竞赛等进行审核认定,按“学习成绩”、“创新能力”及“实践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分并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确定推荐名单,在我院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
3. 材料报送
各位同学将①《中北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②有关成果与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9月16日下午4:00前将上述材料按要求报送至教学科607。9月22日上午10点前学院将材料报送教务处。
4. 审定并发文公布推免生名单
学院将材料上报教务处后,教务处汇总全校各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审核、批准、公示。
二、 名额分配
待学校名额分配方案确定后另行公布。
三、 工作要求和纪律
1. 各位同学要严格按照《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教【2020】17号)文件精神,进行申请。
2. 各位同学如对推免工作任何环节存在异议的,应根据具体事实,形成书面材料,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提出申诉。
4. 咨询、监督电话
教学科电话:0351-392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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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